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财教厅、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中职学生免学费及助学金评审工作布置如下:
一、免学费
1、我院全日制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其中安庆城区的比例提高到50%)皆可免除学费。
2、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
3、免学费一年申请一次,分上下学期免除。
二、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12年)》有关精神,潜山、岳西、太湖、宿松、望江、利辛、阜南、颍上、临泉、寿县、霍邱、金寨12个县城农村(不含县镇)的学生可以享受助学金。
3、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在校学生(不包括以上特困地生的农村学生)的15%比例的认定。
4、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受助学金。
5、助学金一学期申请一次,报送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放。
6、助学金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由市教育局于每年秋季学期末和第二年春季学期末统一发放至学生的银行账号。
三、具体工作要求
1、2018年入学的新生开学一周后持家庭户口薄复印件提交《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出具证明材料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证明材料。老生家庭户籍没有发生变化的,直接提交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可参照院发[2007]67号文件精神。建档立卡学生需提供扶贫手册或县级扶贫办提供的相关证明。
2、受助学生评定实行三级评审制度,由班主任、任课老师代表、全班所有学生在班内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再经系部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交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后经学院评审通过后报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请相关系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工作,于9月28日之前将免学费和助学金申请表的纸质版以及免学费和助学金明细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到杨筝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