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放假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30浏览次数:155

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

2017年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根据学院统一部署,学生将于42日(星期日)—44日(星期二)放假3天。41日(星期六)按照43日(星期一)课表正常上课。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系应在放假前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和安全法纪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注意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尤其清明假期是祭祀用火高峰期,要特别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防火意识。

二、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要切实落实学院各项学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准确掌握学生外出动向。严禁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原则上不组织、不批准集体外出活动。

三、辅导员要在放假前对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放假期间学工人员要手机24小时开机,要经常与学生保持联系,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反应快,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四、各系应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出现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教育引导学生按时返校,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与本人联系,特殊情况及时报送学生处(团委)备案。

学生处(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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