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皖教秘〔2010〕436号文件精神, 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现将我院各系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金额重新分配如下:
系 别 | 国家助学金 | |
参考人数 | 金额(万元/学年) | |
电子信息系 | 226 | 67.8 |
社会事业系 | 291 | 87.3 |
经济贸易系 | 348 | 104.4 |
机电工程系 | 375 | 112.5 |
建筑工程系 | 258 | 77.4 |
园林园艺系 | 110 | 33 |
总 计 | 1608 | 482.4 |
根据新的资助标准,本学年度我院特困等级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困难等级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一般困难等级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资助。请各系按照新的参考人数和金额标准,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不得突破资助总金额。
特此通知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