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职业技术学院班级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6-04浏览次数:1347

 

第一条  为加强班级建设,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班级在育人中的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班级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  班级是学院——系(部)————个人管理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班级目标既是学院办学和育人总目标的具体化,又是学生个人成长成才目标的集中体现。  

第三条  班级管理要坚持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重点抓好常规管理与创新拓展工作,充分发挥班级职能,激发班集体活力。  

第二章   班级管理目标  

第四条  班级管理应重点围绕思政建设、学风建设、素质训练、基础文明、特色活动五个方面的具体目标进行。  

第五条  班级要加强思政建设,实现下列目标: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德育的首要地位。全班同学积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讲政治不流于形式。同学思想觉悟高,政治上追求进步。  

(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班集体团结、友爱,表现出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文明风尚,同学自觉遵守宪法、法律,遵守校纪校规,班风正,凝聚力强。  

()坚决贯彻学院和系部的决议、决定,服从安排,令行禁止,顾全大局,维护学院稳定,不因班级行为影响学院的整体。  

()重视班委会、团支部建设,学生干部团结协作,起表率作用,积极组织同学参加院、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效果好。  

第六条  班级要加强学风建设,实现下列目标:  

()学生专业思想稳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诚实、守纪,认真完成各项学业。  

()上课和晚自习出勤率高,课堂秩序良好,没有迟到早退现象。  

()积极开展课外书刊阅读活动,扩大知识面。积极开展学习互助活动,组织经验交流,提高学习效率。  

()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鼓励学生出成果、出作品。  

第七条  班级要加强学生素质训练,实现下列目标: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院和系部组织的各项素质训练及测试。  

()应注重学生语言表达、文字规范、人际交往、心理健康等素质的训练与提高。   

()结合专业特点与本班实际,有针对性地积极组织同学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同学的全面素质。  

第八条  班级要加强基础文明建设,实现学生文明素质的全面提升。  

()引导学生做到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助人为乐、关心集体、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尊重职工。  

()引导学生做到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粮食,爱护学院的花木草地。  

()加强学生宿舍文明建设和宿舍文化建设,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宿舍卫生和文化建设达标管理工作。  

第九条  学院鼓励各班结合专业特色和本班实际,开展丰富多彩、有新意、有品位、有特色、有影响的创造性活动。  

  第十条  班级要确立分层管理目标,在不同年级有不同的工作侧重点。  

(一)入学学年:以适应大学生活、巩固学生专业思想和行为养成为重点,指导学生对大学生活和职业生涯进行规划,完成班级组织和制度建设,打造班级文化。  

  (二)二学年:以抓学风建设、全面实施素质训练为重点,通过专业训练、社团活动、社会实践、考证指导等手段,促进学生在个性发展、技能养成、身心健康诸方面有明显的进步,班级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三)毕业学年:以毕业就业为主线,为学生学习、实习、社会实践及科研成果的形成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顺利就业,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第三章  班级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第十一条  班级目标管理考评每学年一次,每年的6月份启动,9月初结束,所有的非毕业班级都应参加考评。  

第十二条  班级目标管理考评工作以系部为单位进行,由系部负责组织,学生处予以督查指导。  

第十三条  班级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班级进行自评。班级对照管理目标和要求,进行自评,提交书面的自评报告和相关工作材料。  

(二)各系部成立57人组成的班级考评工作小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是小组的当然成员,其他成员由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担任。考评工作小组负责对班级工作进行评定,并确定考评等级。  

 (三)考评结果在系部公示5天后,经系部党总支审核后,汇总报学生处。  

第十四条  班级目标管理考评坚持在量化的基础上定性定级的原则。其中,一级班级占班级总数的25%;三级班级为班级目标管理考核量化分在60分以下的班级,其余为二级班级。  

第十五条   班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为班集体评优的依据之一。“二级”及以上的班级方可参加申报院“先进班集体”,考评成绩为“一级”的班级方可申报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  

第四章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9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班级目标管理考评量化评分细则  

1、每学年各班级应在学年开始两周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学年结束时,对照计划检查落实,写出工作总结(5分)。  

2、班主任、班委、全体学生应制定个人学年工作、学习计划,阶段性地检查落实(5分)。  

3、每周一次班集体活动(主题班会或主题团日活动),班会记录、团日活动和学生心得等原始材料妥善保管备查(10分)。  

4、每学期班级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公益劳动,个人参加义务劳动不少于2小时(5分)。  

5、每学期班集体组织的学术及学习交流活动不少于一次(10分)。  

6、班级的各种活动考勤准确、完整。(5分)  

7、上课、晚自习出勤率达标(15分)。  

8、教室、寝室卫生、纪律状况和文化建设达标(15分)。  

9、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打分公平、公正、公开(15分)。  

10、各项评优工作、助困工作公开、公正、到位(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