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晚自习场所安排暨加强晚自习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30浏览次数:2685

 

各系部:

现图文信息中心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机房已全面开放,可为同学提供良好的晚自习环境。为充分利用阅览室、计算机资源,维护阅览室、计算机机房秩序,加强晚自习管理,现就晚自习场所安排暨加强晚自习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规定》,在校住宿生必须在每周日、一、二、三、四晚上自习课,每天晚自习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2.学生必须在学校指定的场所上晚自习。学校指定的晚自习场所有本班教室、系部安排的公共教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机房等。

3.晚自习时间内,阅览室和计算机机房对各系部学生实行定点开放,学生可以按下表规定的时间到阅览室或计算机机房上晚自习:

 

    

 

星期一

电子信息系、社会事业系

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机房可以同时满足1000名左右学生上晚自习

星期二

建筑工程系、经济贸易系

星期三

机电工程系、公共基础部

星期四

社会事业系、电子信息系、建筑工程系

星期日

机电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公共基础部

4.其余时间,学生应在系部指定的场所上晚自习。

5.各系部应继续强化晚自习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特别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落实考勤和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晚自习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6.晚自习情况继续作为集体和学生个人评优创先的依据之一。

 

 

学生处    图文信息中心

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