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学生会召开院级团体负责人会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17浏览次数:1293

 
    2008年10月14日(周二)中午一点在院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了院级各学生团体负责人会议。院学生处副处长许迪楼老师、院学生会代表及各学生团体负责人出席了会议,院学生会主席王康同学主持会议。
     院学生会主席王康同学首先做了讲话,他强调各学生团体不允许利用晚自习时间到各班进行招新宣传,以免打扰新生上晚自习。院级学生团体一定要先到院团委注册后,才能进行招新工作。各团体中普通会员上交会费不得超过5元,尽量少收或不收。各学生团体要多开展各种形式多样有益的活动。
    会议中,学生处副处长许迪楼老师做了讲话。他说,在过去的一学年里,各学生团体都开展了较多而有益的活动,锻炼了学生的能力,繁荣了校园文化。最后,许处长对各学生团体提出了几点宝贵建议:1.各社团在招新工作之前,首先要经过院团委注册,并提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2.各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前,要跟社团指导老师联系,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不要急于求成,要站在普通会员的角度去想,如何让他们获得更多的利益;3.活动要立意高、有创新、质量高才能有好的效果;4.开展的活动不能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5.各团体的会费开支一定要透明化、民主化。
    为加强对学生团体的管理,促进团体建设,学生会成立学生团体联络部,暂时由王康同学兼任部长。同时,设立了监督热线(0556-528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