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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min0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452 更新时间:2017-09-30 | 【字体:

各系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学院正常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7]126号)要求,现决定在全院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内容包括: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本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0月)

1. 各系部、中心应成立检查小组,结合本部门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对本部门实验(实训)室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各部门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 各部门于1016日之前,提交自查报告和《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sysx@aqvtc.cn,纸质版(经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交实训中心407办公室。

(二)学院检查阶段(2017年11月)

由实训中心组织成立院级安全检查小组,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程序如下:

1.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废弃物处理记录、自查报告和记录、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宣传培训记录、安全检查台帐等。

2. 实施现场检查:选定若干实验(实训)室和危险品仓库、废弃物处理场所作为现场重点检查对象。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现场核查。

3.检查结果公布:检查后将形成《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通报》进行公示。

(三)整改阶段(2017年12月)

各部门根据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结果。已立整立改的,提交整改记录;无法立整立改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执行计划。

联系电话:5283401

  

附件: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

2. 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

  

  

      实验实训中心

20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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