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工发[2013]6号
关于继续开展我院“示范办公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分会:
为配合校庆工作的开展,为迎接“建校十周年”庆典的到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教职工“示范办公室”创建活动,并评选第二批“示范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2、
二、检查范围及要求:
检查范围:各处室、各系部职工办公室(学院首批“示范办
公室”为检查重点之一)。
检查要求:室内布置大方,门窗桌椅整洁,书籍摆放整齐,地面墙壁清扫干净。
三、评比奖励:综合各分会评比情况,评出“示范办公室”若干名,给予适当奖励并授铭牌。
二○
抄送:院校庆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