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18浏览次数:2341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主要工作职责(试行)

200934

 

一、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围绕工作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承担教代会日常工作任务。

二、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合理组织工作分工,做好工作总结。按规定发展会员,接收会员组织关系,管理会员会籍档案。

三、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按照学院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指导各分会开展工作,检查工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四、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组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五、建立健全工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工会工作,加强各分会及其工会小组的建设。

六、经常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会员的合理要求,为学院发展献计献策。及时向院党政领导提供信息,加强领导、职工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七、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协助学院领导做好教职工劳动保障工作,帮助“特困”职工解决生活困难。

八、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组建并指导职工业余文艺团体开展活动。

九、负责收缴、划拨、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主动接受上级工会经审委的监督、检查。

十、履行《工会法》、工会《章程》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