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10

各教学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职业教育 2022-2023 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0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19 号)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确保数据采集和上报按时按质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状态数据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全面及时掌握办学情况、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基础。学校将数据填报工作与“双高”建设、“三教”改革、教学诊断与改进、质量年度报告和办学条件达标等重点工作一起统筹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性、规范性、有效性,高质量完成年度数据采集工作。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数据源采集。9月20日至9月24日,五个数据源表(0.1.1开设专业基础信息表、0.1.2课程设置基础信息表、0.1.3校内教师基础信息表、0.1.4校外兼职教师基础信息表、0.1.5在校生基础信息表)采集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数据采集,并进行审核(详见附件1数据源表采集分工及时限表)。

2、数据采集及审核。9月25日至10月6日,各采集单位数据采集人根据任务分工情况登录数据平台中“我的工作”栏目进行数据采集,同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相关数据采集。各单位数据填报负责人完成数据审核。(详见附件2  2023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3、数据审核上报。10月7日至10月15日,对全校采集的数据进行汇总、校验、审核、修改,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按省教育厅要求的时限上报。

三、有关说明及工作任务分解

1、状态数据采集时段为2022年9月1日到2023年8月31日,财务数据采用自然年度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2、数据采集范围涉及到全校各教学院部、处室、中心。数据采集工作按照职能分工,严格执行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数据采集工作的方案拟订、工作协调和宏观管理及数据汇总、筛查、校验,并向教育部提交;图文信息中心负责搭建好平台服务器,确保网络畅通。

3、9月21日前请各教学院部、处室、中心将状态数据填报工作负责人和数据采集人各1名报送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姜晓斌老师。原则上负责人为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填报数据负审核职责,采集人为熟悉此项工作的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数据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4、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任务分解表,认真组织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并按时提交审核数据。

5、数据采集时,不得简单复制往年同期数据、不得雷同、有数据可填的不可空白、不应出现系统无法识别的数据、不应出现畸形数据。在数据采集填报过程中,如需要2022年数据信息或有不明之处,请与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姜晓斌老师联系。

四、登陆方式

登录入口:单击学校主页下方“状态平台”,打开平台登录页面,输入帐号、密码、验证码,进入平台完成个人填报任务。

账号:教职工号

密码:姓氏拼音(首字母大写)+@+工号

示例:张三     6022AAAA

登录帐号:6022AAAA

密码:Zhang@6022AAAA

  

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3.9.18

  

附件1数据源表采集分工及时限表.xls

附件2安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