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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点击数:858    更新时间:2014-11-12

 

 

为规范车辆管理,降低运行消耗,提高用车效率,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行车安全,满足学院领导和职工工作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部门

所有公用车辆均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

二、使用范围

接送职工上、下班用车;学院领导公务用车;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院校来人及外事用车;经学院领导同意的其他各种公务用车。

三、用车程序

1.接送职工上、下班用车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

2.学院领导用车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如遇紧急公务用车,驾驶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事后补办手续。

四、用车管理

1.工作时间内,所有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场所,做到车容清洁,停放有序。若因违反规定停放而使得车辆零部件丢失、损坏、被盗,其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非工作时间的车辆固定停放地点,须报办公室备案登记。

2.实行定车、定人、定责任,不得随意调换车辆驾驶。

3.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调度安排,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工作安排三次以上的须做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且造成一定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4.严禁私自出车、出人情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办公室有关人员不定期到指定停车地点抽查用车和停车情况。

5.不准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须报请院领导批准,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并按实收取油料费和车辆通行费。

6.未经领导批准和办公室登记,擅自动用车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自负,并视情节给予必要处罚。因私造成的各类交通事故,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7.办公室定期组织全体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

五、车辆维护

1.驾驶员对车辆必须经常检查车况,实行定期保养和强制维护,保持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2.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制度。

3.需维修的车辆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可维修。其维修项目必须与核准的维修单内容相符。维修结束结账时,由办公室相关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共同核实无误后,方可报销。车辆大修或更换大件,须报请院领导同意。

4.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从新车购置入户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应系统地记入车辆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车辆购置基本情况,主要技术性能,运行综合记录,主要零部件更换记录,车辆调动记录,车辆改装改造记录,车辆事故处理记录,车辆行驶封存记录,车辆号码变更记录和车辆报废记录。

5.报废和闲置车辆应由办公室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六、油料管理

实行加油卡加油制度。加油卡一车一卡,限车号,限油品,即每辆车建立一个单独的加油卡,驾驶员凭加油卡加油和结算。办公室根据各车辆技术参数、新旧程度、行驶里程按月给加油卡充值。长途外出,需在外加油,返校后须及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

凡对使用本车加油卡给其它车辆进行加油的或是卖出加油卡上的油料,一经发现将按加出油料的200%的罚款予以处罚,并要求驾驶员作出书面检讨。

七、驾驶员岗位职责

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语言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服从调度与安排,不得推诿或消极怠工;坚守岗位,准时出车;讲究职业道德,不违章开车,不开“英雄车”;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保证随车证件齐全;爱护车辆,自觉做好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到小问题自己动手修理;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增强安全意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做到通讯畅通和随时用车。

八、驾驶员有关补助及奖惩

在驾驶员每月固定工资之外,给予驾驶员洗车、劳保、公里数等方面的补助。全年未发生任何事故并服从调度的,经办公室考核合格以上的,给予安全奖和绩效奖;发生事故的扣发当年安全奖。保险公司返还的安全奖由学院集中管理,年终按驾驶员集中考核结果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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