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校训 校徽 校歌"征集启事
点击数:5752    更新时间:2008-06-16
     校训、校徽、校歌是学校人文精神、治学理念、办学风格的提炼,是展示给社会和历史的一张“文化名片”。今年是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建院五周年,为更好地适应学院建设与发展的新要求,鲜明地突出学院办学理念和人文精神,极大地激发师生的爱校热情,现面向学院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与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校训、校徽和校歌。
一、征集作品要求
(一)校训
文字要求高度凝练、寓意深远,既要富有时代感、教育意义和激励作用,又能富有个性特征,反映出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原则上控制在十六字以内。要注明构思意图,如有典籍,须注明出处。
(二)校徽
图案要求庄重典雅、新颖明了,既要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传播效果,又能够突出学院自然、人文和历史特点。要说明图案寓意,注明制作规格,并提交彩色稿件。
(三)校歌
歌词要求朴实自然、优美感人,要蕴涵时代精神,体现学院的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充分表达学院求实奋进,努力建设一流高职院校的昂然向上的气魄和胸怀。要求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
二、征集时间和方式
1、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
2、征集办公室设在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556-5283027
联系人:吴一鸣
3、所有应征作品须发送电子邮件到 aqvt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 “校训”或“校徽”或 “校歌”字样。所有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评选奖励办法
1、由院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并提出推荐作品,对推荐作品在学院网站上举行网上投票。
2、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网上投票情况,由学院集体评选,产生一、二、三等奖作品。学院对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3、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将作为学院采用的作品,学院完全拥有其版权。
文章录入: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天柱山东路99号
版权所有: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Designed by SGH